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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规范公司行为 中国确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2002年01月10日 08:21 中新社北京一月九日电(记者李鹏)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今天联合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这是中国第一个全面、系统地规范上市公司行为的重要文件,也是监管部门继独立董事制度后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的又一重要举措。 该《准则》共八章,九十五条,内容涉及上市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投资者权利保护的实现方式,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应当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等内容。 该《准则》强调,公司治理结构要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当股东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律手段求得赔偿。《准则》还提出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上市公司应保持其独立性不受控股股东影响,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等。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今天表示,该《准则》的制定参照了国外公司治理实践中普遍认同的标准,目的是推动中国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上市公司运作,促进中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该发言人还表示,该《准则》将是评判上市公司是否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衡量标准,对公司治理存在重大问题的上市公司,证券监管机构将责令其按照本准则的要求进行整改。 更多报道:中新财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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