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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开始受理外资投资电信业务 外商兴趣浓 2001年12月19日 09:56 中新网北京12月19日消息:信息产业部及各省通信管理局在12月11日正式开始受理外资投资电信业务,这是《粤港信息日报》(电子版)报道的。 报道称,迄今为止,已有十来家外资公司致电广东省方面咨询,并对电信增值业务如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服务、呼叫中心等表现出浓厚兴趣。 在中国对电信业入世承诺中,增值服务(含互联网服务)与寻呼业务入世后上海、广州及北京允许合资企业外资占少数30%股权;入世一年内推广至成都、杭州、青岛、深圳等十四个城市,外资持股可增至49%;入世两年内取消地域限制,外资持股可增至50%。移动话音与数据业务等基本业务将同时放开,外资可逐步在合资公司中持股达到49%。 报道引用知情人士的话说,已有几家香港运营商如香港的电讯盈科、新世界、和黄等正与内地企业联系合资开展呼叫中心业务。 报道还称,中国政府正加紧推动《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条例》的正式出台。其中《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条例》对企业申请电信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批程序,包括申请者的资质条件、权利以及义务等都有明确规定。此外,信息产业部还在制定新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将取代今年六月颁布的目录。 更多报道:中新财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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