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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三名“法轮功”痴迷分子被依法判刑 2001年12月17日 15:28 中新网北京12月17日消息: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对三名“法轮功”痴迷分子公开宣判。据悉,这是内蒙古首次公开审理的法轮功违法犯罪案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陈建勇(男,35岁,1994年开始练习法轮功)曾任法轮功包头辅导站站长,1999年随法轮功人员到北京,被行政拘留15天。 周泽霖(男,51岁,1999年开始练习法轮功)于2000年9月30日出资2000元复制法轮功非法宣传材料。 任君圣(男,26岁,1997年开始练习法轮功)为宣传法轮功邪教组织编写非法材料,并将非法宣传材料及20盘宣传法轮功邪教的录音磁带送于陈建勇,陈建勇又分别将非法宣传材料和磁带送给了周泽霖及其他法轮功练习者。 据中央电台报道,依照有关法律,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陈建勇、任君圣、周泽霖有期徒刑3年。(李国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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