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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迄今已受理十二起反倾销申诉案 2001年12月14日 08:33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三日电(记者尹丹丹)中国国家经贸委官员今天在此间透露,自中国政府于一九九七年三月颁布《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以来,一直负责相关调查与裁决的国家经贸委已受理了十二起反倾销申诉案件。 这些案件分别涉及新闻纸、冷轧硅钢片、聚酯薄膜、冷轧不锈钢薄板、丙烯酸酯、二氯甲烷、聚苯乙烯、赖氨酸、聚酯切片、涤纶短纤、已内酰铵等产品,涉案WTO成员十四个。其中,已作出最终裁定的案件五起,作出初步裁定的二起,其余五起正在调查中。对聚苯乙烯反倾销作出了无实质性损害的裁决,维护了各利益关系方的合法利益。据估算,已裁决案件共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约六十亿元人民币左右。 日前,为了适应中国加入WTO后保护公平竞争和开展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工作的需要,国务院决定在国家经贸委正式设立产业损害调查局,负责研究拟定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法律规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案件的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保护国内产业安全的咨询、宣传和培训等工作。 更多报道:中新财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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