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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应对入世首批清出四千余拟改废法规政策 2001年12月13日 06:45 中新社济南十二月十二日电(刘丽)为适应中国入世新形势的需要,山东省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截至目前全省共提出拟修改或废止的法规政策已达四千余件。 据悉,为尽快完成各项法规政策的调整清理工作,山东省各级政府成立了专门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原有的法规政策按修改、废止、维持三种情况分类进行清理。 山东省初步提出拟修改和废止的政策法规达五百二十七件,省直有关部门初步拟废止和修改的政策法规达八百五十七件,全省十七个地市提出拟废止的法规政策一千四百多件、拟修改的法规政策一千二百多件。 按照法律规定,本次清理提出废止的地方性法规或修正案草案,将依法提请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由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布,并在媒体刊登。废止的省政府规章或者省政府规章修正案草案,将由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省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根据WTO协定要求,所有有关的法律文件必须公开,未公开的不得执行。今后,山东省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政府各部门制定的政策措施,都必须在本级人民政府的公报上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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