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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犯当选"立委" 陈定南指颜清标未必能就职

2001年12月04日 16:53

  中新网香港12月4日消息:台北讯,台湾台中县“议长”颜清标今年8月因非法挪用公款和企图谋杀罪被判入狱20年,但在此次选举中当选“立委”。

  台当局“法务部长”陈定南今天就此事表示,“立委”当选人必须在“立院”经“大法官”监誓才算正式就职。

  颜清标目前人在狱中。陈定南表示,当局“法务部”从未针对颜清标成立项目小组研商处理方式,一切依“法”处理。他解释说,依“‘立委’职权行使法”及“宣誓条例”规定,“立委”当选人必须经“大法官”监誓,始完成程序。

  他说,如果颜清标不能在“立院”宣誓,那么他只是“立委当选人”,应视同未就职。

  至于颜清标是否能“保外就医”完成宣誓程序,陈定南表示,依“监狱行刑法”规定,只有戒护就医、奔丧,不能在其它地方。

  颜清标因用公款支付在酒吧玩乐的费用和企图谋杀罪而被判刑,目前仍被拘押狱中。

  在台湾,被定罪的官员或黑帮分子参选是司空见惯的。一旦当选,他们就可运用政治影响力,设法通过法庭驳回他们的案件或拖延司法程序。这是台湾民主的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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