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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艳萍:我痛恨李洪志及其“法轮功” 2001年11月22日 16:12 吉林省吉林市 倪艳萍,女,39岁,文化程度高中,吉林市公交公司乘务员,1996年5月开始练习“法轮功”。 本人自述及控诉: 通过看《转法轮》一书,书中提倡“真善忍”的假象吸引了我,于是我就被它蒙骗了,于是便全身心地投入进去,以至于误入歧途,上了李洪志的当。在李洪志歪理邪说的精神控制下进行所谓护法,为李洪志鸣冤叫屈,由于痴迷“法轮功”,丧失正常人的理智,做出了损害民族尊严,危害社会,危害家庭的事来,给国家、社会和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做的事既不真又不善也不忍,“法轮功”及李洪志使我变成害人者也是它的受害者,我痛恨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对我的毒害,懊悔我参加了对国家、对社会有不好影响的非法活动,懊悔我对家庭、亲人造成的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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