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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庆投资漳州电厂当局竟指违法将惩处 2001年11月10日 10:44 中新网香港11月10日消息:台北讯,台湾的“经济部”高官证实﹐针对台塑集团董事长王永庆在大陆投资漳州电厂﹐投审会前天对王永庆本人寄出“限两周内亲自到会(指投审会)说明”的公文﹐准备对他违法投资漳州电厂进行惩处。 投审会官员称﹐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规定﹐不论公司法人或个人赴大陆投资都必须经过投审会的核准﹐如果未经核准径赴大陆投资﹐不论资金来自何处(含外国)都属违法。 相关官员说﹐只待确认王永庆投资漳州电厂属实﹐将给予新台币一百万元至五百万元的处罚﹐并要求限期进行撤资(需将撤资相关资料提报给投审会)﹔如果王永庆未在期限内撤资﹐将进行连续罚。 当局日前宣布松绑戒急用忍政策﹐对台湾企业直接赴大陆投资有些松动﹐但电力事业等一百多项仍被禁止赴大陆投资。王永庆极力争取的漳州电厂投资案﹐仍未获准放行﹐原规划由台塑三家公司投资六成股权也无法进行。据传有关股权已转到王永庆在美国的控股公司名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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