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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明年元旦起将实施新会计核算办法 2001年11月08日 10:59 中新网北京11月8日消息:明年1月1日起,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将必须按照财政部新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进行会计核算。 据悉,此办法将包括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该《办法》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应当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使证券投资基金的会计核算与基金管理公司自身业务的会计核算区别开来。 《办法》还规定,要逐日计算基金净值和基金单位净值并按规定予以公告,还要逐日计量和确认基金损益。 对于基金资产的估值,《办法》规定,必须在每日沪、深两市收市时,对每一基金单位实际代表的价值予以估算,并将估值结果以基金净值的形式予以公布。《办法》规定:1、任何上市流通的有价证券,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平均价或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估值。2、未上市的股票应区分两种情况处理:配股或增发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按成本估值。3、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按市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如果市价低于配股价,按配股价估值等。(尹涛) 更多报道:中新财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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