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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草菅人命 让人怎敢去看病? 2001年11月05日 15:43
声明:本版文章之版权属于原作者及原刊载媒体,如转载请与原刊载媒体联系,谢谢合作。 是人就可能生病,而有病就得看医生。这是人所共知的常理。 然而,我近来却生出一种想法:今后患病不敢轻易看医生。不是因为收费高,而是因为心里怕,怕小病被治成大病,乃至治进“太平间”。各位莫笑,并非本人胆小怕死,也不是我的命“贵”,而是读报得到的警示。 9月13日《南方周末·消费广场》披露:8月5日,四川省什邡市元石镇农家女孩唐丹因咳嗽,被父母带往什市人民医院就诊。当班医生戴云芳开罢处方说:“你们到元通诊所去输液吧。那里的条件和人民医院一样。收费还便宜些。”老实巴交的唐丹父母按照戴医生的旨意,带着女儿好不容易找到元通门诊部。9时30分左右开始输液,11时20分什邡市人民医院救护车赶到时,唐丹已一命呜呼了! 一个原本只有轻微咳嗽的少女,在不到2小时内就被活活治死了。这到底为什么?原来,元通门诊部是戴云芳夫妇和一个叫唐友光的人合伙开办的。明知条件简陋,戴云芳非但把唐丹介绍前去输液不说,还给她开了“一个纯商业化的、不负责任的处方”。如,地塞米松含有激素,本是不能轻易使用的,戴医生不但开了,而且和其他药一样,全是成人的剂量,难怪小唐丹承受不了。 想想看,只因轻微咳嗽,就一“看”不复还了,谁不害怕看这样的医生。而就在我余悸未消时,又从报端看到一则更为骇人听闻的新闻。 9月20日《人民日报》要闻版报道:湖南省慈利县医疗卫生主管部门有法不依,知法犯法,违规办证,致使只有6万居民的县城,个体诊所多达54家,而其中仅有9人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这些个体诊所为了抢到病人、留住病人,不管能不能诊断,能不能治疗,统统大包大揽下来。结果是“因诊断失误、治疗失误等,造成了不少致伤、致残、致死等医疗事故”。如,1997年6月23日,患者郭凡楚因患支气管哮喘,在无执医资格的“医师”李伯桃处输液,结果一“输”而亡。官司打到县卫生局后,以区区2000元“私了”。去年7月10日,病人朱西华在没有“执业医师资格”的舒训初诊所输液,同样死在病床上。而今年7月,县卫生局仍然给舒办理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俗话说,人命关天。医生看病,一针一药无不与患者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息息相关。而慈利县卫生局作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非但违规办证,只要有“关系”(包括用钱打通关系),或者有“来头”(上面有人说话),该局就给办理行医许可证,“每当省市卫生部门组织检查时,县卫生局会提前逐个通知不具备‘资格’的诊所歇业几天,以防被上面检查时发现。” 可想而知,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尚且不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放在眼里,那些不具备资格者怎么不敢理直气壮地瞎诊乱治? 诚然,像慈利县这样公然知法犯法的卫生局,是极为个别的。但时下各地“游医”、无证行医屡禁不绝现象却颇为普遍。个中原因,果真是难以管理么? 综上所述,不少读者可能也会心生忧虑:日后万一有病可敢轻易看医生?(张桂辉) 摘自:法制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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