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大观 | 中新财经 | 中新影视 | 中新图片 | 台湾频道 | 华人世界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专著 | 供稿服务 |
|
曾凡玲:我认识到了“法轮功”邪教组织残害生命的本质 2001年10月25日 16:25 吉林省 曾凡玲,女,43岁,文化程度初中,于1998年6月练习“法轮功”。 本人自述及控诉: 认识到自己练习“法轮功”以来,特别是7月22日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的决定公布以后,仍然没有看清“法轮功”的罪恶目的和它的邪教本质,仍然给政府制造麻烦,影响了政府的正常工作。家人在为我担心,为我流泪,对我的所做作为深感痛心。通过街道办事处领导、邻居、家人、朋友们的帮助、教育,我认识到了“法轮功”邪教组织残害生命的本质,看清了李洪志的政治图谋,他为了达到他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视我们“法轮功”练习者的生命为草芥。“法轮功”害死多少无辜者的生命。认识到“法轮功”破坏了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并造成了极坏的国际影响。认识到思想如果还不转化,是很危险的,将走到人民的对立面和社会的对立面上去。 |
|||
|
新闻大观| | 中新财经| | 中新影视| | 中新图片| | 台湾频道| | 华人世界|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专著| | 供稿服务| | 联系我们 |
|
|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