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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美玉:坚决拥护国家的决定

2001年10月24日 14:27

  吉林省龙井市 金美玉,女,46岁,朝鲜族,文化程度大专,龙井市老干部局馆员,于1993年10月开始练习“法轮功”,曾任“法轮功”副站长。

  本人自述及控诉:

  “法轮功”组织是危害社会、危害人类的非法组织。它是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的邪教组织。“法轮功”歪曲、攻击科学,认为现在的科学不是科学,否定自然和自然科学的一切成就,宣扬神安排世界的一切,鼓吹神秘主义;“法轮功”大肆宣扬迷信、伪科学,胡说万物有灵,灵魂不死,鼓吹经过修炼法轮佛法,可以开天目,看到常人看不到的景象等等,纯粹是骗人的鬼话。

  我作为一个公民,一名机关干部,坚决拥护国家的决定,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后,我再也不练“法轮功”了。特别是“法轮功”练习者在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事件发生后,使我更进一步看清了“法轮功”组织的邪教本质。只有铲除“法轮功”这一社会毒瘤,才能维护社会稳定,才能避免更多的无辜者成为“法轮功”的牺牲品,才能保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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