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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一个并不轻松的话题 2001年09月30日 09:53 为什么一个农民就不能无忧无虑心安理得地生活在自己的国土上,不能自由自在昂首挺胸地走在城市的街道上?仅仅因为他不是“土著”,不是城里人,而来自遥远的乡下,一个叫“农村”的地方。他就必须有三证四证齐全且必须随身携带,否则就要遭收容被遣返,有的就在收容点遭受了轮奸的非人折磨,有的就一命呜呼,更多的便断送了出人头地的憧憬。 其实新中国成立之初,开国的元勋领袖们曾经设计着国人有迁徙的自由,并把它写进了宪法。可到了1958年1月9日,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出台了,当时的中国似乎只有走这一条与众不同的路,即实现工业化的同时没有城市化。而户籍制度以法律的形式限制农民涌入城市,保证了农村有足够的劳力向城市提供低价的工业原料,也保证了城市能减轻人口负荷、低成本高效率运转。 但从此我们就为之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城市与农村于是形成了对比明显的两大阵营,城乡差别一天天拉大,不仅仅是物质上的丰足与贫瘠,还有精神上的高贵与轻贱,结果都外化为生命的轻重之别。进城打工先前是被禁止的,“盲流”曾是他们的专用名词,遣返收容是专享之待遇,后来他们还是经不起城市富足文明的诱惑,偷偷地跑到不属于自己的城市讨生活,做城里人都不愿干的苦累脏活,把那个城市建筑装点得更加亮丽,虽备受歧视、屡遭遣返而不悔。 后来,政府终于有了一线生机,可等到孩子长大要在城市入学,“借读”及高昂的“借读费”又成了一个高高的门槛儿,而更多的孩子连借读的权利都没有。据了解,目前我国约有720万家庭迁徙,与之相伴而来的是200万流动儿童,21世纪将超过400多万,他们普遍面临着入学难的问题,仅北京13万适龄流动儿童中,入学率仅为12.5%。 因为贫困,他们即使累病了同样得不到良好的医疗,许多人只好忍着挨着,过早地离开了人世间。不久前四川隆昌县就发生了《无钱孤老?扔,快扔出去!局长他爹?迎,快迎回来!》的悲喜剧。因为藐视农民孤老,两家医院都把77岁的伍康福老人扔出去,险些丧命。后来老人身为环保局长的儿子找寻到医院,院方才又把老人悄悄接回来,住最好的病房,用最好的医药,费用也由医院承担,贵贱立显天壤之别。 至于说天灾人祸,像重庆的綦江彩虹桥垮塌,死难者中有城镇户口者每人发给死亡补偿费4.8456万元,而农村户口者只发给2.2万元,同样是桥上遇难,生命的贵贱就是这样如此悬殊。近年来接二连三的重大伤亡事故,动辄隐瞒事故真相,对于生命的轻贱几乎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何也?其中就因为这些生命都是来自边远贫困山区的农民,连死后应享有的哀荣都被人无情剥夺了。 安全地生活在自己的国土上,是一个公民的权利,对此,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只是要做到生命面前人人平等,我们还得靠根本制度的建立保障,比如眼下不少城市放开门禁,农民进城障阻尽除,让农民像城市人一样享受现代文明成果,使他们从此改变“二等公民”的身份,就是对于他们生命的最好的肯定,是他们享受的最公正的生命公平。(刘效仁) 摘自:《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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