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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状告老爸热吻 假新闻!

2001年09月26日 09:45

  近日,我国北方某媒体刊登了一篇题为《女儿状告爸爸的吻》的报道,被各大媒体爆炒了一番。据原文称,一位名叫艳艳的湖北某知名大学的女大学生,因不堪忍受亲生父亲长达十几年的“热烈的吻”,于今年9月1日将“严重侵犯她的人身权”的爸爸告到了湖北秭归县人民法院,希望在法官的帮助下,让父亲改变对女儿爱的方式。

  这样一条看上去有鼻子有眼的新闻,后来被证实为地地道道的假新闻。此则新闻刊出后,全国有很多新闻媒体打电话给湖北秭归县人民法院,要求就这起案件做进一步采访,而秭归县人民法院根本就没有收到过类似的诉状。假新闻这才露了馅。

  假新闻屡禁不止,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象《女儿状告爸爸的吻》这类社会新闻太容易造假。无非是任意给当事人取个名字(还会煞有介事地宣称这是“化名”),随意给当事人安排一个籍贯、年龄、职业、长相、兴趣,再胡乱编造一个耸人听闻而且读者都感兴趣的故事。如果想写得长一点,不妨搞个深度报道,请某位子虚乌有的专家、学者谈谈对此事的态度和意见,请当地群众谈谈对此事的反应和看法。或者还可以搞个跟踪报道,随便说说这事儿最后是怎么解决的,还可以对这事儿进行认真的剖析和严肃的思考……等等等等。不是本人说大话,象这样的假新闻我可以信手拈来,不费吹灰之力——相信许多人都这么认为。

  如此凭空想象的假新闻,却大多无法辨别其真伪。试想,如果《女儿状告爸爸的吻》的作者不那么具体地说出“湖北秭归县人民法院”,这条假新闻可不就蒙混过关了吗?况且,即使查出是假新闻又怎么样?这类社会新闻不涉及政策性敏感话题,又不会造成看得见摸得着的社会危害,造假者会承担什么责任、受到什么处罚?好象没有,至少目前没有。也许名誉受损的报刊会扣除他的稿费,终止与他的合作关系。但也不一定,如果是那些成天想出名的小报小刊,没准会因为这一假新闻混了个“脸熟”,暗自高兴还来不及呢。

  这样一说,假新闻实在太多了,至少比我们发现的多得多。以后各位在看这类社会新闻时,不妨留意一下,有多少新闻中所说的人和事是完全可以杜撰的,而且是查无对证的。不能说这样的新闻都是假的,至少有相当一部分值得怀疑;也不是说这样的新闻就不值得去看,权当它是一篇小说好了,小说都是虚构的,不也广受欢迎吗?不必当真就是了。(晏扬)

  摘自: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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