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大观 | 中新图片 | 中新财经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影视 | 中新出版 | 中新专著 | 中新英才 | 华人世界 | 台湾频道 | 供稿服务 |
|
远华案贪官为何与匪同谋 2001年09月20日 08:42 在厦门特大走私案中暴露的贪官庄如顺,为赖昌星的成功出逃起到了别人起不到的作用。当中央专案组着手调查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时,庄如顺利用他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和福州市公安局局长的身份获取重要信息,主动向赖昌星通报,先后与赖昌星通话20多次。在公安机关缉捕赖昌星的关键时刻,庄如顺用赖昌星提供的境外电话芯片与其通话,把公安部严令抓捕的有关情况告诉赖昌星,并出谋划策,极力劝告赖昌星尽快出逃。 报道说,庄如顺“与赖昌星称兄道弟,把庸俗的‘义气’带到党内”。庄如顺果真是“为朋友两肋插刀”吗?报道又说,“庄如顺为帮助赖昌星成功出逃自毁大好前程”。庄如顺的确是自毁前程,不过他的前程恐怕在他帮助赖昌星成功出逃之前就已“自毁”了。他受不了赖昌星“润物细无声”的腐蚀,早已“把自己与特大走私犯罪集团首犯紧紧绑在了一起”,他与匪同谋,执法犯法,曾经为121辆走私汽车非法办理《罚没证》,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他犯的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哪一项罪行都足以毁掉他在仕途上的前程,对此他心中有数。他知道,如果赖昌星逃不掉,他肯定完蛋;而赖昌星一旦逃脱,他或许还有一线希望。他帮助赖昌星成功出逃,固然是进一步“自毁”,但“自毁”的动机,恐怕还是自保。 浙江省最大的黑社会性质团伙主要成员、温岭市“第二组织部长”、特大经济案犯王秀方也曾出逃。当时,温岭市原副市长周建国、原公安局长杨卫中、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原指导员黄计富、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副局长张立言、先后担任温岭市副市长的C处长和王超云等人,或为其通风报信,或为其出谋划策,或为其送钱找车,或为其“保驾护航”,使这条大鱼一度漏网,成为“一号部督逃犯”(3月13日《羊城晚报》)。人们不禁要问,王秀方的人缘真有那么好吗?这些因腐败犯罪而纠集在一起的人真的那么厚爱王秀方吗?恐怕未必。他们齐心合力帮助王秀方出逃,是因为这关系到他们的“共同利益”,而他们的“共同目标”是阻挠案件的查处,归根到底是为了自保。 赖昌星成功出逃了,但并没有“成功”挡住厦门特大走私案案情大白于天下,庄如顺也没有逃脱为该案殉葬的命运。王秀方最终没有逃脱,涉案贪官也都受到了应有的惩处。但有些案件却由于案犯的成功出逃而成了悬案。如涉嫌贪污和挪用公款等项犯罪的“警察世家”家长、阜新市前公安局长毛景祥的“神秘失踪”,涉嫌诈骗、涉案金额20亿元的深圳市泰明国贸公司老板彭海怀的成功出逃,都“成功”地阻止了这些案件的进一步查处,使这些案件成为悬案。不难想象,假如他们不是“神秘失踪”或成功出逃,对案件的查处肯定会有截然不同的结果。 共同犯罪,特别是重大经济犯罪,案犯之间盘根错节,每个案犯的存在都以其他案犯为条件。借用“拔出萝卜带出泥”的说法,他们互为萝卜,又互为泥土。在这种情况下,“拔出萝卜带出泥”就不可避免。作为“萝卜”,自身难保,当然也保护不了“泥土”。作为“泥土”,决不会心甘情愿地被“萝卜”带出来。因此,当执法人员“拔萝卜”时,“泥土”们会不惜一切代价予以保护,名为保护“萝卜”,实为保护自己。这就是泥土对萝卜的眷恋。 韩湖《中国青年报》2001年9月20日 |
|||
|
新闻大观| | 中新图片| | 中新财经|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影视| | 中新出版| | 中新专著| | 中新英才| | 华人世界| | 台湾频道| | 供稿服务| | 联系我们 |
|
|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