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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情报局内幕

2001年09月13日 10:22

  〔美〕豪著  张于等译

  在人们的想象中,美国中央情报局(CIA)始终是一个神秘的机构,而CIA的情报人员则好象都是007式的人物,巨头超凡的特殊本领。中国人能加盟其中,则更加令人好奇。作者在结束谍报生涯退休后,写了《我在美国中情局的二十二年》,披露了一些中情局的内幕,还间谍一个真实的本来面目。

  在这里我想向大家介绍一下中央情报局,介绍它的与众不同之处,和一些公众甚少获知的情况。

  在美国情报部门,情报官属于官员,而不是特工(Agent)〔英国情报部门将MI-5(军情五处)和MI-6(军情六处)的官员也称作是“特工(Agent)”〕。在中央情报局,之所以称一名情报人员为官员,是为了与一般职员区别开来。一个官员可能是一位情报分析员、一位管理人员,也可能是一个行动官员,他常常是隐姓埋名地工作,这是他的秘密工作性质使然。正在执行一项或多项任务的行动官员称为“案官”。案官即是通常人们想象中的老套——所谓的中情局间谍。有时,官员和特工也会混为一谈,非正式地称之为特务(operatives)。

  事实上,案官有时候也干特工的事情,但他主要从事的是招募、使用或操纵特工,以达到搜集情报的目的。间谍给人的印象是闯入闯出、偷窃、说谎骗人或背叛别人的信任传泄机密等等,其实这些都属于特工所做的事。案官雇佣和指导这些实为特工或干探Asset的间谍在他的行动中,案官自己事实上也是间谍。在事态需要的时候,案官也会做特工的工作。

  不能想象一个真正的“持卡的”中情局官员会闯入敌方的大使馆去偷取文件。(这只是一个笑话。中情局并不用身份证,而用仅供内部使用的标志卡。)

  这种事情不可能发生,因为这往往是属于特工的任务,而且是最易于接近目标大使馆的特工才可能做的事。一个情报官员怎么会冒着被抓获的危险,亲自闯入他不熟悉的敌对方大使馆中去呢?这样的风险和代价都太高了。

  当然,当一个情报官员有正当合适的理由进入敌对方的大使馆,同时刚好有机会就近看到一些文件,或探头扫视一下禁入的密室时,他当然会抓住这些有利的机会。

  有一次我听到一段故事,描述了一个很称职而且大胆的苏联情报官,在此我们姑且称他为诺西科夫

  。一天,诺西科夫光顾了美国大使馆签证部,天晓得他为什么这样做。美国情报官员对他的出现非常警觉,监视着他的行动。正在此时,正好发生了一场里氏3级的轻微地震,诺西科夫突然消失了。

  接下来是一场忙乱,要确定诺西科夫到底在哪儿。不久发现他在二楼的走道里闲逛,原来他已冲过了签证部的栏杆像一阵风似地奔上了楼梯。

  请注意诺西科夫没有被射杀,也没被拘捕,警卫只是引领他下楼,并劝他说:“嘿,嘿,诺西科夫先生,您好像不应该在这吧?!”

  我记得我们那些听到这段故事情节的情报官员都钦佩地叹了叹气:多冲的家伙呀!

  这段情节可能会令许多读者感到惊讶,他们原觉得间谍活动里一定充满暴力,就像詹姆斯·邦德小说或电影中描绘的一样。我想借此机会撩开现代间谍活动中暴力的面纱。

  在间谍活动中确实存在暴力,但往往不同于小说或电影中所描绘的。

  在今天的国际间谍活动中,有一条不言明和不成条文的规矩,就是情报官员之间不相互杀戮。

  原因很简单:没有人愿意将针锋相对的情形升级到失控的状态,从而伤害到非常宝贵的情报官员,这其中可能也包括他自己。

  当一名情报官员被敌对国(文明国家)拘捕后,通常首先受到审问,有时会被大作宣传,而后接受大判决,被送进监狱。他可能会被判死刑,但不论如何,都不大可能最后执行(除非是在真正的战场上)。就算确实要执行,都要经过一个很长的过程。他通常会被用作筹码,在以后用来交换在其他方面可能同等重要的被捕情报官。(我要再一次强调,这种规则只通行于明国家。不幸的是,始终不能确保如此。)

  U-2间谍飞机的鲍威尔就是一个典型样例,他后来被用来交换苏联间谍阿贝尔。阿贝尔操纵着在纽约的一个间谍网,逮捕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是一个有着钢铁般意志的人,在联邦调查局对他进行的长时间讯问下,仍然什么也不承认,甚至不说出他的真名。他的美国辩护律师在为他的死刑作辩护时声称,有一天美国可能会需要一个活的阿贝尔,去交换自己的被捕的间谍。

  这一声言后来得到了应验。

  从那以后我们交换了很多间谍,一般是不公开地交换。

  如果事情不像当场抓获那样明确,那么政府情报部门会如何做,怎样做呢?杀掉那可恨的间谍?当然不是。

  后来我还知道,已暴露的间谍对另一方来说可能是一件宝贵之物。可以对他悄悄地进行严密监视,他的日常活动可能会引出很多的间谍,甚至可以网获一个完整的间谍网。或者,可摆布他使他成为双重间谍。这也是中情局和英国军情六处(MI-6)等情报机关小心地对其敏感雇员的身份进行保密的原因之一。

  中情局过去30年的历史直接表明,处决在情报行业中不是一种聪明的手段。

  在我22年的情报生涯里,有20年是从事非官方的深度潜伏工作(即:“不通报的”非官方掩护官员,它不告知派驻国,所以是潜伏的,适于暗中活动。同时也不受外交赦免权的保护,也不受双方政府间的“默契”的保护)。与这种工作在中情局里被认为是最难的任务之一,也就是一般人想象中的间谍。这期间我从未听说过中情局情报官处决别人或在不很野蛮的国家被杀害。

  从实质上讲,中情局的特务官员不是军事官员。他们可能精于射击,徒手搏斗,但这些技能是在他们的个人经历中学会的,而不是从中情局的培训课程中学到的。

  我并非试图开脱中情局过去所犯的“孽行”。我毫不怀疑除了公众已不感兴趣的肮脏伎俩外,中情局曾犯下很多的“孽行”。我在此不过想说明情报行动官员的“一般”使命。

  如果有一天中情局不得不组建军队,发动一场秘密战争的话,那也是在美国政府指令下发生的,中情局只不过是一个工具。中央情报局至少从其原本上只是联邦政府职能部门下的一个机构,它要满足政策制定者的要求。想将它变成个人势力,和用它达到政治目的,都是不轨的企图和行为。

  就我所能肯定的而言,中情局一般不杀人。在战争时期是有可能的。但是,我无法接受那些说中情局机构有组织地系统地执行刺杀与处决任务的故事。这些故事属于小说和娱乐。

  如果确实有杀人,那可能发生于军事冲突中,而且可能是由准军事机构执行的,绝不会是由假想得神乎其神的所谓“打击者(hitman)”或“中情局职业刺客”执行,更不会由中情局官员本身去执行。

  当然,这也并不表明从未有杀人的情况发生,而只是表明“杀人”这回事离中情局情报官的思想有多远。即使是在休闲开玩笑的时候,“杀人”也不成其为话题。

  我在中情局的这些年中,包括在与恐怖分子打交道的日子里,只看到过一次中情局人员携枪在身。当时我与我们在罗马的苏联处负责人见面。他双手笨拙地提着一个棕色的袋子,那情景就像是袋子里有只死老鼠似的。我感到奇怪,往袋子里瞧了一瞧,看到一支新式的勃朗宁0.45半自动手枪。我问他带“那玩意儿”干什么,他回答:“苏联人近来不大喜欢我。”

  那是1985年8月,正值维达利·尤尔琴科叛变之后,形势很紧张。但是我们的苏联处负责人提袋子的样子,实在不能给我“西部快枪手”的印象。

  在特定场合,情报官员也随身携带武器,保护自己不受恐怖分子的袭击或毫不犹豫拔枪相向。但这都是正常情况外的特例。随身携枪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有一些组织袭击美国官员,这属于自卫防护措施,而不是进行间谍活动使然。

  我们这些非官方保护的情报官员是不允许带武器的。我们像一般人一样接受质询。若有武器,我们会毫无例外地交给自己的大使馆保管。

  我总随身带着一把刀,刀锋的长度在美国法律所规定的4英尺(10公分)的允许范围内。我当然不把这把刀作为攻击性武器。而且也不像是我的自卫武器,只是一件工具。我擅于使用利刀。我也知道很多种杀人的方法,但不会用刀去杀人,而且从一开始,我就不需要去杀什么人。

  官方保护情报官员的准则有一些不同。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他们都随身佩枪。

  我听说过一个情报官在会见一个新加盟的特工时,要那个特工看他腋下的那支大口径半自动手枪。这个“牛仔”情报官想让新特工有个深刻的印象,但他做过头了。那个特工感到很震惊,与另一个情报官报告了这一事件。结果“牛仔”情报官被他的上司狠批了一顿。

  请允许我再一次重申,杀人是与中情局的正常间谍活动格格不入的。

  有一次我听到一位中情局的高级人士的咆哮声:“我们真的杀人吗?拿出证据来!捕风捉影是不行的!看在上帝的份上,别把捕风捉影的说法当作什么证据!”

  我相信我是惟一曾经自愿要求去“清除”一个很棘手的特工的情报员,而且还提出了书面要求,这可是够蠢的了。我写道:“如果问题真是危险到了难以控制的地步,……请为我提供必要的‘工具’,我将‘清除’他。”

  不过这是我早先时候的事了,那时我还不知道“中情局不杀人”这一信条。

  总之,我之所以提出了一个非常荒谬的建议,是当时觉得在那种形势下我有责任提出。这并不意味着我有什么野心,或想哗众取宠。然而,我的建议未能引起任何程度的重视,完全被置之不理,没有任何官方意见。我想,这种事就像过眼烟云,没有人喜欢这种事,也没人愿意提起。

  我的联络官私下劝我说:

  “这不是在热带丛林里,也不是在什么战场上。你怎么会想到去杀人?”

  当我把这事告诉我的一位看过情报站资料的朋友时,他压根儿不信,于是翻阅了过去的资料,边看边笑我:“难以相信,难以相信。”后来他说我欠他一个人情,因为他没有把这份文件给大家看,要不然定会是满堂哄笑。

  中情局可能会利用黑社会组织,但不会让他们去杀人。1976年,总统签署了一条规定,禁止中情局从事政治暗杀活动。其很重要的原因是要防止中情局涉足政事。因为中情局的加入对政治会有很敏感的影响。

  显而易见,中央情报局的作用是从事间谍活动,而不是从事恐怖活动和谋杀。对于情报官来说,虽然不会招致杀身之祸,但被捕终究是“走麦城”。这毕竟意味着工作的失败。

  被当场抓获后,不论是否遭到胁迫,承认自己真实身份和所执行的使命,会招致10年或20年刑期,甚至在充满敌意的异域监狱里囚禁终身。对于一个情报官而言,这实在没有什么好值得吹嘘的,不是什么荣耀之事。不管实际被囚时间的长短,被捕都意味着工作上彻底的失败,对情报官的个人生涯和自信心都是沉重的打击。牺牲被认为是一种荣誉,但对于自己的家人而言,就太残酷了。

  我记得中情局长官威廉姆·卡塞曾想把摆在中情局办公室大楼入口处的内森·黑尔铜像搬走,他这样做是因为内森·黑尔是一个被捕处死的间谍,也就是一个失败的间谍,不是一个好榜样。很明显不能以现在的标准去要求当时年轻的内森·黑尔,这是不现实的。铜像没有被移走,至今还在那儿,反绑着双手,向后来人昭示这一职业的危险性。

  承认失败是很难的。但明知已经失败却不肯承认,则会显得滑稽

  。有位情报官向我详细讲述了一个故事。

  他要在瑞士会见一个共产国家的特工。瑞士是中立国家,也是国际间谍活动的一个舞台。

  糟糕的是,他的特工这时已受到怀疑,被那个共产国家的四个秘密警察盯梢。我们的情报官会见了那位特工,两人一齐走在城中静谧的街道上,而那四个秘密警察也在街上跟踪他们。更糟的是,瑞士虽然是一个中立国家,警惕性却很高,已发现那四个来自共产国家的“不安分子”,于是,瑞士安全部门派出了12名安全人员,每组3人,分别盯梢一个秘密警察。这样,18个人走在大街上。这简直是名符其实的游行,就差没有乐队了。

  最后瑞士方面觉得这太滑稽了,实在是过于戏剧化,便制止了这一事件。6个人都被扣留了,最后却只有我们的美国情报官获释,因为他有外交身份(官方掩护的安全性于此可见一斑)。

  我瞪目结舌地听完了这个故事。

  到今天我还觉得这情景十分好笑,十八个神情严峻,面无表情的人,同时走在安静、美丽的瑞士街道上,真像是电影里的场景。

  我感觉很意外,我们的情报官并没发现有十六个人在后面跟踪他和他的特工(经过常规、简单职业训练就应有这点本领),更出乎我意料的是他在详细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竟没有丝毫窘迫的神情,我想这大概正是他失败的原因吧。

  情报官员还会遭遇其他的危险,在广泛报道的大使馆爆炸、谋杀、恐怖活动、绑架、刑逼和处死以及一般的交通事故中都可能遭受死亡。

  中情局大厅入口处有一方荣誉榜,所幸的是,载入其中的有名或无名的牺牲者人数还未超过60人。

  在间谍活动中,欺骗是最常见的伎俩之一。因此,外表上道貌岸然的情报官,必须熟练地掌握和运用撒谎这一伎俩,并将其视为专业素质之一。

  无疑,这对于一惯被认为受过良好教育和有教养的美国政府官员而言,可能是很困难的一件事。骗人撒谎的确有悖于他们的信仰,也不同于他们过去的行为。

  更难为人的是,中情局又明确要求,对自己的同事不容使用这种职业伎俩。如此自相矛盾的原则,能否令人贯彻始终,信守如一?

  还有一个矛盾:一次又一次地撒谎,会不会使一个人对真话和诚实的感觉变得迟钝起来?

  不必要的谎言会产生危害;无谓的谎言会引致误解,失去信任,甚至招致怨恨,应当避免。

  当人们觉得对方有必要撒谎时,是可以接受谎言的。但如果觉得自己不被信任,或觉得被谎言愚弄时,就会厌恶谎言。简而言之,没有人愿意受到侮辱,这是情理之中的事。虽然我们都知道这一点,但许多人却不明白这是生活的基本道理之一。

  我认为,即使在偷看了别人的信件而不为人发觉的间谍圈里,诚实仍然是最好的准则。

  在和认识多年的外界朋友闲聊时,我也变得吞吞吐吐。没有多久,我就不再执意于想见他们了。

  从此我的朋友仅限于同事,开始了一种非常封闭、与世隔绝的陌生生活。

  有多年资历的情报老手,脸上往往就像戴着副石质面具一样令人费解,从不表露一丝一毫的内心想法。就算有笑容,也显得高深莫测,令新手惶然无主。他们乐于此道,神秘就是力量。

  在人们想象中,面无表情一言不发似乎是优秀间谍所应具备的品质。但事实正相反,如此表情,只会令人第一眼就怀疑你是间谍。有人担心面露笑容可能会暴露秘密,就像是水缸破了,里边的水会喷泄出一样,这一点可以理解,但若依此推论,憋尿时就不能赶紧找厕所,而只能是:不动,不想,死死站在原地。

  后来我体会到,这样做事实上是缺乏经验、不胜任情报工作的表现,会令人不适和引起猜疑。

  从事情报工作,保持沉默当然是一种好的品质,但更好的品质是表现自如,灵巧发挥。

  在职业需要的情形下,连眼都不眨一下,就能撒出弥天大谎。同时又能及时回避哪怕是只会引起些微疑虑的不当言行。

  我从未接受过武器训练,我想绝对无此必要(我希望自己不会成为打击目标)。但因为我的经历的缘故,我熟知如何使用常规武器。

  我会些东方武术,这是在生活中耳濡目染学就的,就像美国小孩都会打篮球一样。但这并不是参加中情局工作的前提。

  从生活经验中我体会到在真正对峙时,反复操练和勇气,是取得成功和胜利的关键所在。

  用空手道劈击对手头颅,当然是最棒的了。人人都知道这种武技是要经过反复锤炼的。

  但随手抓起玻璃烟灰缸,向对手头上猛击,就是经验之举了,而且很有效。我想有很多人没有这种本能。在非常情形下,能这样做,无疑是一大优势。

  但是,最上乘的胜利却并不得之于暴力和痛苦,而是安然走开。

  摘自《我在美国中情局的二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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