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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走出“法轮功”阴霾的潘丽华 2001年09月11日 08:32 今年31岁的潘丽华原是辽宁省兴城市四家乡中心小学教师,两年前她由于痴迷“法轮功”被送进劳动教养院,后在各级领导和教养院干警们的关心和帮助下,她彻底认清“法轮功”的邪教本质,被提前解除劳动教养,重新回到了人民教师的光荣岗位。 1997年2月,潘丽华开始习练“法轮功”,从此越陷越深,逐渐到了痴迷的程度。为了“护法”,她三次进京滋事,并在乡里组织一个练功点。各级领导和同志们苦口婆心的做她思想转化工作,但她根本不听。她曾对做思想转化工作的人说:“为了练功,我可以不要党籍,不要工作,不要家庭。”1999年10月,潘丽华因扰乱社会秩序被处以劳动教养3年。 进教养院一段时间后,平静下来的潘丽华开始反思和反醒自己,并主动接受干警们的帮教和转化工作,在思想上对“法轮功”的邪教本质逐渐有了深刻的认识。2000年9月,潘丽华被第一批提前解除劳动教养,并在各级领导和组织的关怀下,重新回到阔别已久的讲台。重新面对天真无邪的孩子们,潘丽华禁不住失声痛哭。 如今潘丽华在小学教师的岗位上辛勤地耕耘着。兴城市四家乡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杜尚春对记者说,以前潘丽华痴迷“法轮功”,工作时没精打彩,回来后的她与从前判若两人,爱岗敬业,对工作尽职尽责,表现非常突出。她辅导的学校乐队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在“六一”儿童节和“八一”建军节军民联欢会上,演出非常成功,受到全校师生的好评。 值得一提的是,彻底醒悟过来的潘丽华更加珍惜党对她的教育和挽救。最近,她又郑重地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她说:“过去我走过一段弯路,把‘法轮功’视为生命,通过党组织和干警们的帮教转化,我终于明白过来,其实‘法轮功’毒害了我,是党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如今我更加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光荣的党,我一定要争取重新入党,做一名真正的好党员。”(张非非 吴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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