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大观 | 中新图片 | 中新财经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影视 | 中新出版 | 中新专著 | 中新英才 | 华人世界 | 台湾频道 | 供稿服务 |
|
李兰英:同祸国殃民的“法轮功”决裂 2001年09月05日 10:31 山西省安泽县 李兰英,女,51岁,文化程度小学,安泽纤维板厂病退工人。1997年5月开始修炼“法轮功”。 本人自述及控诉: 同祸国殃民的“法轮功”决裂 2001年1月23日天安门广场发生的“法轮功”痴迷者自焚事件后,使我感到非常震惊和后怕,更使我进一步认清了“法轮功”的反动本质和巨大危害性。“法轮功”邪教组织打着宗教的幌子,投靠西方反华势力,李洪志一再散布“升天圆满”、“忍无可忍”,制造流血的妖言,涂炭生灵,草菅人命,发人深省。使我深感不和“法轮功”决裂只有死路一条。 李洪志口口声声标榜,一直采取最和平的,非暴力的形式的“法轮功”邪教组织诱骗我们这些“法轮功”的痴迷者,在新世纪之初,在天安门广场有组织、有预谋地进行自焚事件,这真是令人震惊,令人气愤。这同时更使“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反动本质昭然若揭,这铁的事实,血的教育警示者我,更加使我清醒地认识到李洪志利用我们善良的练习者,迷惑我们,如不悬崖勒马,执迷不悟,只会误入歧途。 “法轮功”邪教是破坏人类文明进步的毒瘤,它侵犯人权,危害社会,祸国殃民,已成为社会一种公害,大量事实说明,“法轮功”的所作所为,极大地损害了我们青年的利益,对于这样一个社会毒瘤,广大群众早就深恶痛绝。 |
|||
|
新闻大观| | 中新图片| | 中新财经|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影视| | 中新出版| | 中新专著| | 中新英才| | 华人世界| | 台湾频道| | 供稿服务| | 联系我们 |
|
|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