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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晋生:“法轮功”的邪教本质昭然若揭

2001年09月05日 10:27

  山西省安泽县 刘晋生,男,26岁,文化程度高中,安泽县电业局。1998年11月开始修炼“法轮功”。

  本人自述及控:

  “法轮功”组织大搞“教主崇拜”,令弟子们膜拜李洪志这个万能的“救世主”,企图从精神上主宰和操纵练功者,对练功者实行严格的精神控制,通过引诱“成仙”,洗去脑中“恶念”、恐吓“末世论”等对练习者进行精神控制的目的,曾几何时,凡是李洪志讲的话必须要听,凡是李洪志要求的事必须要照做,而且绝对不允许有一丝怀疑,这已成为一个“法轮功”练习者神圣不可侵犯的信条,即使有谁看出他讲的东西有明显的错误,我们也是极力掩盖、粉饰、回避,不敢正视、不敢触及,人人发自内心的敬畏造出来的“神”反过来抑制了我们的理情,我们象木偶一样地失去了自己的主观思考能力,脑中只有李洪志所讲的每一句话,而耳朵听不进去任何一个人的意见,把所有在人世间的希望都寄托在了李洪志这个“天上的救世主”、“万年不遇的普渡神”身上。

  “法轮功”组织编造了形形色色的歪理邪说。人为地制造恐惧心理和恐怖气氛,以使练习者能膜拜和不顾一切地追随他这个万能的“救世主”,并使很多练功者在“消业论”的影响下,胎误治病时间或死或伤或精神恍惚甚至失常。在李洪志的指点中,使我错误地认为人生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返本归真”、“回到天国世界,唯一可做的事就是放下一切“执著心”放下一切“有为”理想和追求,放下一切亲情、包括父母之情、儿女之情、夫妻之情、友情,专心地按《转法轮》一书中所言去修练,最终脱离常人社会面,回归“金光闪闪的天国世界”、“成为大自在的佛道神”。至于身外的家庭幸福、社会安定、国家前途,统统与己无关,漠不关心。现在看看,这哪是无私无我,而是极端的个人利己主义,是一个私心很重又不承认的人。

  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组织以来,“法轮功”组织的邪教本质昭然若揭,其妄图与社会和法律抗衡、与国家和人民为敌的真面目大白于世人面前。然而,投靠西方反华势力的李洪志贼心不死,蒙骗煽动受其精神控制的“法轮功”顽固分子铤而走险,甚至不怕置“法轮功”痴迷者于死地,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在天安门广场发生的“法轮功”痴迷者自焚事件就进一步暴露了“法轮功”邪教组织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邪教本质。事件发生后,“法轮功”在美国的“发言人”张和平和香港的“负责人”简鸿章迫不及待地分别接受记者采访,发表讲话异口同声地表示:这件事件与“法轮功”根本无关,宣称“自焚的人不是法轮功学员”,甚至污蔑是中国政府“栽赃陷害我们的一种手段”。西方某个国家也趁机将这一事件与人权问题相联系,对中国横加指责。在事实面前,张和平之流巧言令色,破绽百出的狡辨不攻自破,李洪志一伙惯用的捏造事实、混淆视听的伎俩暴露无疑。事实充分证明,这起震惊国内外的自焚事件不仅与“法轮功”有关,而且完全是执迷不悟、中毒很深的“法轮功”痴迷者所为,是一起有预谋、有组织、有目的的行动。自焚者的行为,到天安门广场“升天”和“圆满”的念头,甚至自焚时采取的“打坐”方式、呼喊的邪教口号,清楚不过地表明他们是地地道道的“法轮功”痴迷者。铁的事实充分表明,这起震惊国内外的自焚事件,是李洪志直接蛊惑、唆使的结果。参与自焚的“法轮功”痴迷者刘葆荣一语道破“天机”:“来北京自焚是受了李洪志“经文”中‘放下生死,忍无可忍’走向圆满的影响。”躲在美国的李洪志,为了谋求其投靠的西方反华势力邀功请赏的筹码,显示自己还有一点被利用的价值,不断叫嚣,“最后的圆满”,怂恿顽固骨干分子放弃“执著”,走出来“以身试法”。新世纪第一天,他又散布所谓《忍无可忍》的“经文”,煽动痴迷者可以为“圆满”而舍尽一切,“可以采取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邪恶”,不惜牺牲“法轮功”痴迷者的生命,煽动闹事,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由此可见,天安门广场的自焚事件,完全是李洪志蓄谋已久,一手煽动、策划的产物。自焚惨剧的参与者,则是受李洪志蒙蔽、毒害控制,充当了李洪志的炮灰和牺牲品。

  这起骇人听闻的自焚事件,更加暴露出“法轮功”邪教组织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邪教本质。

  口口声声标榜“一直采取最和平的、非暴力的形式”的“法轮功”邪教组织,给中国人民造成的危害同样磬竹难书。迄今为止,因痴迷李洪志歪理邪说,自杀和拒绝医治药治而死亡的人数已超过1600多人,成千上万的家庭失去了和睦、幸福的生活。如今李洪志又诱骗“法轮功”痴迷者,甚至妇女和儿童以极端的自焚求得“升天”和“圆满”。在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本性上,“法轮功”与世界上那些臭名昭著的邪教相比,何其相似乃尔。血淋淋的事实进一步说明,邪教“法轮功”不是维护人权而是践踏人权。李洪志首先以“真、善、忍”教人“做好人”为诱饵,欺骗和引诱了一大批善良的人上钩,然后对这些人实行精神控制,使他们渐渐地脱离工作,脱离社会、脱离家庭、脱离亲朋好友、脱离一切正常人的生活,脑子里只有“上层次”、“求圆满”“白日飞升”的痴梦,完全失去了自我,这哪里还有一点做人的权利和自由可言!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个国家以及任何一个人都应该是这样。不管是哪个国家,法律履予了公民权利的同时也要求公民履行其义务,以使每个公民都得到应有的保护和尊重。一个工作单位需要秩序,一个社会需要秩序,一个国家需要秩序,世界更需要秩序。可是,现在回顾我的所作所为,哪一点是替国家着想、替政府担忧呢?

  事实证明,李洪志的所谓“圆满”就是害命,李洪志鼓吹的“圆满”“上天堂”其实就是用他那一套愚昧、邪恶的歪理邪说欺骗练习者、愚弄练习者,用痴迷者的歪理邪说信任性命为他的险恶图谋服务,世界上哪里有什么“圆满”?哪里有什么“天国”?“圆满”就是毁灭自己的生活和家庭,“上天国”就是断送自己宝贵的生命。血淋淋的事实再一次告诉我,李洪志的“圆满”就是要残害痴迷不悟者的生命。

  我以一个幡然悔悟的原“法轮功”练习者受害者的身份奉劝那些至今还执迷不悟的“法轮功”痴迷者,赶快脱离邪教,回到正常的工作、生活中来,回到真正关心你们、爱护你们的社会和亲人中来,珍惜美好的生活、珍惜宝贵的生命,千万不要再做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的牺牲品,痴迷邪教,危害社会,危害了自身家庭。面对悲惨的一个个“法轮功”痴迷者悲剧,你们该猛醒了,应该认清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的本质,同邪教“法轮功”组织彻底决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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