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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新博彩法规定特区政府最多发出3个赌牌 2001年09月01日 06:16 中新社澳门八月三十一日电(记者 陈立宇)被视为是澳门开放赌权迈进法制化新里程的《娱乐场幸运博彩经营法律制度》法案,昨晚在特区立法会举行的全体会议上获表决通过。这个新的博彩法对特区政府发给赌牌的数量、赌约的期限、博彩中介人的规范、防止垄断等都作出了新的规定。 新博彩法规定,澳门保有幸运博彩经营权,仅可由在特区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商业企业从事。特区政府将最多发出三个赌牌,以公开竞投批给。 根据新的博彩法的规定,赌牌有效期不超过二十年,到期前六个月,承批人可要求一次性或分次性续期,但续期不能超过五年。 新的博彩法还将博彩特别税由目前的百分之三十一点八调升到百分之三十五。并规定承批企业还须付出合共不超过毛收入的百分之五,用于发展经济、文化、教育、科学及城市建设等方面的社会承担。 新的博彩法也为博彩企业内部的股份转让、博彩企业管理人员设定了严格的监管机制,规定设立常务董事、负责人不得兼任等制度。并且将目前的所谓“管团”等博彩业边缘人物,概称为“博彩中介人”,将其经营纳入法律监管范围,规定博彩中介人须申领经营执照,依法缴税。 为保障良性及公平竞争,新博彩法禁止作出限制竞争的行为,规定在承批企业持股量逾百分之五的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在另一承批企业拥有百分之五或以上资本。禁止具有承批企业管理权人士在其他承批企业兼任职务,违者须承担行政违法责任。 新的博彩法还规定,娱乐场幸运博彩承批人不得经营互动博彩,互动博彩经营权由另一独立批给订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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