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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以"南丹"特大事故为鉴力查安全生产隐患

2001年08月21日 20:36

  中新社南宁八月二十一日电(记者 周群)广西全区上下正以南丹县“七·一七”特大透水事故为鉴,在全区范围内排查安全生产隐患,以期遏制住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

  记者今天从广西区经贸委获悉,早在八月七日,广西自治区政府就紧急召开了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广西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具体要求和部署。从十三日开始,由广西区政府派出的七个安全生产督查组先后奔赴广西各地,对广西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督查内容包括:被责令关闭的小煤矿、金属矿等是否关闭整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是否落实等。近日,广西还成立了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强化自治区一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量。

  与此同时,广西十四个地市也相继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桂林市各采矿点一律被要求停产整顿,同时,桂林市还结合自身旅游业比较发达的特点,对饭店、宾馆的锅炉、电梯、消防设施及旅游景点的索道、吊桥、旅游车辆等的安全情况进行了排查;南宁市对市区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娱乐场所及医院等单位进行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共查出事故隐患二百五十七处,下达整改通知书一百三十二份。

  广西区地质矿产勘探开发局自营、合伙、联营及挂靠的矿山、探矿窿道、隧道、浅井等,从八月八日起,也一律被要求停产整顿。

  据悉,按国家的统一部署,广西下一步将加大力度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进行整治,重点是国有大矿的“三库两场”(尾矿库、火药库、毒品库、采矿场、选矿厂),突出做好防垮坝、防爆破、防污染(中毒)、防透水、防冒顶工作;对非法生产或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小采石场,依法予以关闭;对已关闭矿井(采场),又擅自恢复生产的,不仅要依法严惩,而且将追究地方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合法的县属以下矿山采掘作业全部停止,进行全面整顿,经检查验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方可恢复生产。

  广西区经贸委副主任邓于仁分析称,广西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仍然较多,一些县乡的领导工作不到位,摆不正安全与生产、效益的关系;一些乡镇矿山存在以停代整、以停代关的现象,存在等待观望的侥幸心理;对大量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够等等。因此,广西抓安全生产仍需针对问题所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相关专题:广西南丹矿井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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