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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树春:“法轮功”是残害生命,罪大恶极的刽子手 2001年08月17日 09:40 史树春,女,37岁,文化程度高中,钢研所一钢化验室工人,1998年8月开始练习“法轮功”。 本人自述及控诉: 我是被李洪志信徒唆使、恐吓,被李洪志“法轮大法”妖言蒙骗之下自食苦果的一名幸存者。我已彻底醒悟,我是与“法轮功”彻底决裂,划清界线,并与其斗争到底。 1998年8月7日上午,郝俊香突然给我打电话,说她有急事,叫我赶快去她家。一进门,她就说她正在练“法轮功”,当时,我没有介意,不多一会儿,她妹妹郝梅音过来了,说:“咱们一块儿练练‘法轮功’吧!”听她姐妹俩说练“法轮功”能驱病强身。当时,我想,自己身体不好,练就练吧。之后,郝俊香又拿出“法轮功”书让我瞧,并神魂颠倒地装作李洪志的样子说:“我是来救你们的”! 过了两天,郝俊香叫我去长北她姐姐家去得法。到她姐家后,她拿录音机放磁带给我听,又拿出李洪志的书让我瞧。郝俊香告我说:“人死了,其它空间还有你,只不过比你本人小,只要在世上做过坏事,骂过人,都得你的肉体承受,而且是一层层剥皮,最后把你打入十八层地狱,吐上痰把你淹起来,练功就不能过夫妻生活,要不你就赶快离婚,你考虑吧,两条路由你选择”。她姐姐又说:“人不能想钱,人要想钱,人的细胞里就全都是钱。” 可是郝俊香她却骗借我500元钱达三年多,直到2001年1月15日我家才追回280元,她哄吓诈骗我买书20多本(书在郝梅香家)。 过了几天,郝俊香打电话叫我去她家,她姐从天津回来了,“法轮功”就是她姐从天津传来的,家里的一切资料:录像带、录音带、书都是她姐从天津运来的,并发誓一定要把“法轮功”在长钢点办起来。我本不想练这个功了,她姐就逼我说:“你要不练这个功,就要点天灯,下油锅。世界以后将不会存在,会变成汪洋大海,水上漂浮的是钱,人的身体上背的全是狐狸和黄鼠狼”。还说,“人间的父母不是父母,天上的父母才是真正的父母”。我生性胆小怕事,听了非常害怕,所以就又跟她们练起了“法轮功”。 2000年4月份,我上四点班,郝俊香也上四点班,她从班上跑到我的工作岗位,多次告诉我:她要上天安门闹事去,要寻求圆满,问我去不去?我说以后再说吧!然后她又挑拔我离婚,最后她说:“只要是师傅(李洪志)给你设的难,你就不要考虑,死也不怕,你要不过这个难,你就越来越过不去了,等于白练,就会前功尽弃,你赶快圆满吧!我修的非常好,我家里人修的也都好,就是给你的机会。”郝俊香还设难叫我把手指头砍了,以求圆满。 我在家休息了几个月,伤好了。在家人耐心说服下,我说不练了,于10月份去上班,郝俊香又多次跑到我上班处说服我。 2000年11月份,也是上四点班的一天,她告诉我,练法只要你什么都放下,连什么都不怕,看见练钢大炉就往里跳,你就圆满了。你瞧见钢炉里是热的,其实里面是冷的。第二天就到了钢炉前,结果钢炉停炉了,我这次未能“圆满”。在郝俊香姐妹的蛊惑和李洪志“法轮功”迷惑下,我一步步地陷入“法轮功”所设的陷井。 2001年1月12日上班时,我喝下了工作间的硫酸。当时我什么都不知道,脑子里全是邪教“法轮功”和郝俊香她们。经过几天的抢救,我的生命被挽回了,但我的大脑仍不停地被邪教的阴影缠绕着。 在单位领导、同事及亲人多次耐心说教和亲情感召下,我突然猛醒,是“法轮功”及李洪志害了我,是郝俊香她们害了我,是她们把我害成这个样子的,我是从阎王殿转回来的,我是她郝俊香和她姐的直接受害者,我痛恨“法轮功”,痛恨李洪志,痛恨她们那些帮凶。 我非常感谢单位领导、同事、医护人员及亲人对我的帮助,感谢你们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是你们的温情感化了我。我要与“法轮功”彻底划清界线,并与“法轮功”坚决斗争到底。同时呼吁那些还有受“法轮功”蒙骗,没有觉悟的兄弟姐妹们:“法轮功”是残害生命,罪大恶极的刽子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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