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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凤英:“法轮功” 罪责难逃 2001年08月05日 10:51 山西省太原市 闫凤英,女,52岁,文化程度中师,山西省农科院后勤处子弟小学教师,1995年经人介绍开始练习“法轮功”。 本人自述及控诉:“法轮功”制造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是赖不掉的铁的罪证,为千夫所指,罪责难逃。这正是“法轮功”邪教本质的一次大暴露。纵观李洪志的每篇“经文”,都充满了“不能忍”的血腥味。他需他的痴迷者无条件听命于他,上他的贼船的时候,就鼓吹“真、善、忍”;需要痴迷者为他卖命的时候,就叫嚣“忍无可忍”。就是让“法轮功”痴迷者抛弃家庭、工作、学业,不顾年迈的父母,不顾幼小的孩子,远离一切正常人的生活,去犯法,去自杀,去充当邪教的牺牲品,这是多么残忍的邪说啊! 从“真、善、忍”至“忍无可忍”,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用卑劣的行径证明了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邪教。邪教都是全人类的大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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