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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希排:我决心与“法轮功”邪教组织彻底决裂 2001年07月20日 09:23 李希排,男,37岁,本科,安徽省萧县一中教师,1997年7月开始练“法轮功”;1998年8月份担任萧县辅导站站长 本人自述及控诉: 由于迷信李洪志及“法轮功”的歪理邪说,受“法传功”邪教组织的影响,给社会、单位、家庭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伤害,同时自己也是受害者。在这里,我李希排以墨作泪,诚挚地向政府、向人民、向受到伤害的亲友表达自己的忏悔之情。 1、辜负了国家的培养。我曾是一名人民教师,对教育事业曾倾注全部心血。但是学了“法轮功”后,李洪志的有神论、业力说、劫难说、圆满说等歪理邪说,逐渐使我失去了正常人的理智。我没有看到“真、善、忍”的背后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反政府的本质,渐渐地由追求身体健康发展到被“法轮功”邪教组织利用,最后走上了政府的对立面,辜负了国家的培养、人民的厚望。 2、无视法律法规。平时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也不重视法律法规的学习,学了“法轮功”以后,心中只有法轮大法。受李洪志的精神控制,只要能提高层次,能圆满,就是触犯法律也要去做。实际上是私欲膨胀,为了能修成神,修成佛,根本就不怕影响社会,触犯法律。 3、损害他人利益。从表面上看是我个人受害,实际上受害的不只是我个人。如果因为我宣传而有人相信了“法轮功”或者是产生了对政府不满情绪,后果就可想而知。我是萧县一中语文教研组组长,兼高三毕业班和高一年级的课,学校正因为扩招新生而教师紧缺。由于我练功致使学校课程安排混乱,同时也使学生的学习受到影响。 4、伤害亲友感情。我的父母兄长多次劝我别学“法轮功”,嘱咐我要好好工作,热爱生活。可我就是听不进去。父母整天提心吊胆,并且经常伤心落泪。我的孩子也得不到父亲的辅导和爱抚,妻子既要忙着上班,又要忙着家务和照顾两个孩子,负担沉重可想而知。 痛定思痛,我决心与李洪志和“法轮功”邪教组织彻底决裂,以新的姿态投入生活,努力弥补自己的过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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