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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兰生:“法轮功”是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的恐怖之源

2001年07月09日 10:01

  陕西省渭南市 陈兰生,男,46岁,文化程度初中,中铁一局集团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职工,于1998年9月开始练法轮功。

  本人自述及控诉:

  大量事实表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是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的,其真实本质是妄图与社会和法律抗衡,与国家和人民为敌。1600多人自杀或拒医致死等事实表明“法轮功”是不折不扣的邪教,是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的恐怖之源。它不仅在思想上精神上欺骗蒙害群众,而且在组织上对其练习者进行控制,并且煽动群众,挑起事端向国家施压示威。邪教和科学文明是对立的,它是要把人变成灵魂的奴隶,排斥人的现实生活,否定人的现实幸福,把人引向完全丧失理性的愚昧盲从的境地。其本质是独断论,最怕人们用理性去思考和怀疑,而“法轮功”就是这样的武断论,一旦有人提出怀疑和批评,“法轮功”就立刻动员和组织人员进行围攻、发难,单就这一点,就充分暴露了它的邪教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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