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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淑红:我本人就是一个深受其害的实例 2001年07月05日 10:36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焦淑红,女,37岁,文化程度初中,汤原县港影照相馆摄影,1998年开始练习“法轮功”。 我为了强身健体,于98年开始习练“法轮功”。 事实胜于雄辩,从我的亲身经历和感受,完全认清了“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卑劣本质。当今天我从李洪志编织的“真、善、忍”走出来时,才真正认清,识破这个“救世主”的嘴脸。他在人们心中装扮成“佛”的化身,巧言令色,妖言惑众,使无数的善良的人从此失去了正常人的精神和生活,造成了那么多因练法轮功而致残致死的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我本人就是一个深受其害的实例。李洪志是通过“末世论”来唤取人们对求生的渴望,接受他宣扬的歪理邪说,潜移默化让人们专心不二的修练“法轮功”,使人们都成为无正常人的思想和追求,只关心如何尽早实现所谓的圆满升天,他还胡说:“心性多高功多高,层次多高”。必须看淡“名利情”“只有坚地证实法轮大法,与法共存之,才是得到正果的根本保证”。在这些邪恶意识的指导下,一些人不关心国家、社会、家庭,甚至做出违背法律的事,更有甚者,剖腹自杀,自焚身亡,真是罪恶滔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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