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大观 | 中新图片 | 中新财经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影视 | 中新出版 | 中新专著 | 中新英才 | 华人世界 | 台湾频道 | 供稿服务 |
|
周永发: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2001年07月04日 09:50 周永发,男,39岁,文化程度初中,福建省武夷山市竹筏公司排工。98年12月开始练习“法轮功”。 本人自述及控诉: 2001年1月23日几名“法轮功”痴迷者在北京天安门广场点火自焚事件发生后,对我的感触很深,这充分地暴露了“法轮功”的邪教本质,说明邪教“法轮功”不是维护人权而是践踏人权,不是保障自由而是扼杀自由,我对这几名“法轮功”痴迷者的这种行为感到非常气愤和可惜。气愤的是他们目无国法。可惜的是,他们只相信李洪志那套歪理邪说,从而走上了自取灭亡的可悲下场。可惜的是她们不爱惜自己年轻幼小的生命和美好前景,成了李洪志和“法轮功”牺牲品。我要感谢政府及早地对我们这些因被李洪志所谓真、善、忍所欺骗的练习者进行批评教育。 血淋淋的事实告诉人们,“法轮功”是破坏社会安定,扰乱社会秩序,是个野心勃勃而又残忍的组织。从天安门自焚事件中可以清楚看到政府对“法轮功”自焚者的关心和爱护,积极组织许多专家进行抢救、治疗。对此,我希望那些“法轮功”分子赶快清醒过来,认清“法轮功”的邪恶面目,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
|||
|
新闻大观| | 中新图片| | 中新财经|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影视| | 中新出版| | 中新专著| | 中新英才| | 华人世界| | 台湾频道| | 供稿服务| | 联系我们 |
|
|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