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主办 |
首页 | 新闻大观 | 中新图片 | 中新财经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影视 | 中新出版 | 中新电讯 | 中新专著 | 中新英才 | 华人世界 | 台湾频道 |
|
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全国人大代表职务被罢免 2001年07月01日 08:35 中新网北京6月30日消息: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今天发布公告,罢免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九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此前,中央纪委、监察部决定并报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给予慕绥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辽宁省、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已依法分别罢免其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及辽宁省、沈阳市人大代表职务,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发布公告予以确认。慕绥新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据中央纪委通报,慕绥新在任辽宁省建设厅厅长、副省长、沈阳市市长期间,利用职权,在为请托人审批项目、减免税费、协调贷款、干部的提拔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大搞权钱交易,收受多人贿赂和礼金,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根据公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来,江西省、西藏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孟建柱(江西)、郭金龙(西藏)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补选王涛志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孟建柱等三人代表资格有效。 公告说,最近,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逝世三名:李绪鄂(湖北)、李绍珍(广东,女)、马万林(宁夏,回族);辞职一名:姜亦栋(黑龙江)。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现实有代表二千九百八十五人。(完) 相关报道:工人日报:慕绥新马向东违纪违法案反思(上) 相关报道: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贪婪面目大曝光 相关报道:中纪委:原沈阳市长慕绥新受贿数额之大实属罕见 相关报道:图文快讯:沈阳市人大常委会接受慕绥新辞去市长职务 |
|||
|
主编信箱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