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主办
 中国新闻社
首页 新闻大观 中新图片 中新财经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影视 中新出版 中新电讯 中新专著 中新英才 华人世界 台湾频道



首页>>揭批邪教法轮功>>新闻报道



2001年06月28日 09:48

  王素芳,女,37岁,初中文化,辽宁省辽阳市各体户。

  本人自述及控诉:

  我于1998年经人介绍开始习练“法轮功”,并达到非常痴迷程度。先后于“7.22”去辽宁省政府“护法”,“10.23”去北京天安门“弘法”。

  我在习练“法轮功”以前,与丈夫做布匹生意,家庭经济收入可观,生活美满幸福。1998年习练“法轮功”之后,成为“法轮功”的骨干分子,并放弃了夫妻二人赖以生存的、做布匹生意的小摊床。我多次对丈夫和儿子说:“我可以抛弃亲情,过了这一关就没有什么可以阻挡我,就上层次圆满了”。我的这种做法极大地伤害了丈夫及儿子的感情,以致于儿子不管我叫妈。在亲人及朋友的多次劝说下,我认识到“法轮功”歪理邪说,彻底摆脱“法轮功”。现在我们夫妻二人感情融洽,经营的小摊床生意兴隆,合家欢乐。




揭批邪教法轮功>新闻报道


滚动新闻 |新闻大观 |中新图片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影视 |中新出版品 |中新电讯 |中新专著 |中新英才 |联系我们

新闻标题检索:
主编信箱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