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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 2001年06月14日 21:30 中新网北京6月14日消息:新华社今天全文播发了《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决定》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础教育取得了辉煌成就。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初步实现,素质教育全面推进。但我国基础教育总体水平还不高,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对基础教育重视不够。进入新世纪,基础教育面临着新的挑战,改革与发展的任务仍十分艰巨。为了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健康发展,特作决定。 《决定》分为六部分:一、确立基础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坚持基础教育优先发展;二、完善管理体制,保障经费投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四、完善教师教育体系,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五、推进办学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力量办学健康发展;六、加强领导,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保障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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