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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严惩抢劫犯罪 五案犯被处极刑 2001年5月25日 17:32 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五日电(记者 王玲)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对二十一名抢劫罪犯的公开宣判大会,赵刚等五名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其余十六人分别被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北京朝阳区农民赵刚纠集外地来京人员朱小妮、赵波、刘伍、任学豹、李孟柱,携带凶器劫取他人财物,且在抢劫施暴过程中致二人死亡。赵刚还纠集丁守立等人报复杀人并毁尸灭迹。北京二中院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赵刚、赵波、刘伍死刑,判处李孟柱死缓,判处朱小妮无期徒刑,判处任学豹、丁守立有期徒刑十五年。 安徽农民岳金新、汪发展、聂文志、李庆学、王成、王显坤等十三人,有预谋地分别结伙、持械,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公私财物,且多次入户抢劫,并致人重伤、死亡。北京二中院以抢劫罪判处岳金新、汪发展死刑,判处聂文志、李庆学死缓,判处王成、王显坤无期徒刑。 北京自四月二十日开展“严打”专项整治斗争以来,已先后有两批杀人、抢劫、盗窃等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计二十多人被执行死刑。 据悉,北京还将陆续举行经济犯罪、毒品犯罪等专场公开宣判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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