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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盾声明《卧虎藏龙》原创音乐没有侵权

2001年5月22日 09:15

  中新网香港5月22日消息:著名华裔音乐家谭盾21日发表公开声明,澄清最近几天媒体有关电影《卧虎藏龙》原创音乐侵犯他人版权的报道,并对宁勇教授及媒体擅自引用他的名字侵犯他的名誉一事保留法律诉讼权。

  据“中央社”报道,《卧虎藏龙》电影制作公司致函传媒指出,香港报章有关谭盾涉嫌在《卧虎藏龙》中采用宁勇教授的音乐“丝路骆驼”的报道,电影监制江志强郑重声明此事与谭盾无关,“丝路骆驼”一段音乐的版权乃由电影制作组向中国唱片上海公司购买,并获正式授权,完全合法。

  谭盾致媒体公开信“我不容恶意中伤无辜”表示,就中文媒体采访宁勇先生的报道来看,大家显然混淆或误解电影音乐的原创音乐著作权和资料音乐使用权。

  他说,《卧虎藏龙》制作公司在使用宁勇的作品前已得到中国唱片上海公司的授权书和购买使用权合约,并在片尾鸣谢字幕中列出宁勇先生及“丝路骆驼”曲名。

  “卧”片制作公司也强调,电影音乐有原创音乐与资料音乐两种。“丝路骆驼”录音音乐是通过与中国唱片上海公司版权购买协议而被《卧虎藏龙》剧组采用的影片资料音乐,与谭盾为《卧虎藏龙》片而作的原创音乐是完全不同,没有任何创作关联的。

  谭盾说:“宁勇先生以及媒体在这次事件中擅自引用和使用我的名字是对我的名誉和我为《卧虎藏龙》片作的原创音乐著作权的侵犯。对此,我保留法律诉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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