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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警方摧毁通辽刘大鹏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1年5月17日 08:45 中新社北京五月十六日电来自公安部的消息说,内蒙古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日前摧毁了一个作恶多端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包括头领刘大鹏在内的十余名骨干成员落入法网,警方同时缴获改制左轮手枪一支、猎枪四支、子弹二十二发。 消息称,以刘大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于一九九九年开始发展形成的。他们长期以暴力手段代人讨债为敛财之道,肆意残害无辜,其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二000年一月十二日,因几次向通辽市某个体食品加工厂厂长吴某讨债未果,刘大鹏便纠集手下七人,携带改制手枪、片刀等凶器,向吴某连砍五十多刀,致其头部三十七处刀伤,右手小拇指被砍掉,左膝盖侧骨被砍掉一块,令人惨不忍睹。为阻止受害人报案,他们将吴非法拘禁半个多月。期间,又多次殴打、摧残受害人,刘大鹏甚至将刀插入吴的口中搅动,致受害人上嘴唇被割裂一个长达二公分的伤口。 该犯罪组织还长期从事敲诈勒索犯罪活动,仅一九九九年刘一伙就敲诈勒索作案三十起,非法牟利三十余万元人民币。此外,该团伙还从事贩卖毒品活动。一九九九年底,刘大鹏先后从不法分子赵继忠手中购得假币一点五万元和一百支杜冷丁,刘将假币挥霍一空后,又将毒品卖出获利一点五万元。 据警方调查,该犯罪组织自一九九九年下半年以来,在通辽市科尔沁区及周边地区疯狂从事抢劫、伤害、敲诈勒索、聚众斗殴、非法拘禁、贩毒、贩卖假币等犯罪活动,共作案数十起,致伤致残多人,非法牟利三十五万余元。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已组织力量深挖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幕后“保护伞”,以除恶务尽。(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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