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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缺水:郑州人得掐着“法条”用水

2001年5月6日 10:03

  中新网北京5月6日消息:从5月1日起,郑州市对城市用水实行计划管理,节约用水有法可依。这一天,由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郑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正式开始实施。

  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实行生活用水包费制,实行谁用水、谁交费,通过经济手段强化用水者的节水意识;禁止用自来水进行水产养殖和农业灌溉;新建筑必须建设节水设施,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使用,由节水管理机构对其进行设计审查和验收把关;同时逐步淘汰浪费严重的用水设施、器具,推广使用节水用具;营业性洗车和洗浴场所,必须使用节水器具,具备条件的要建立循环用水系统。

  条例还规定,用水单位超出计划用水的,将对超出部分按规定缴纳加价水费,超计划用水越多,加价倍数也越高,加价水费不能进入成本或从当年预算中支出。

  郑州是一个严重缺水城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全国人均水平的十分之一。根据郑州市总体规划和未来预测,5年后,全市供水缺口每天将超过40万立方米。加上黄河断流和水源污染的威胁,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郑州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方面是水资源的短缺,一方面仍然存在大量的浪费水现象。

  检察日报在报道中指出,郑州市从1981年起实行节约用水,但由于缺乏法律依据,节约用水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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