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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押人员坦白检举 有功者可折罪 2001年5月5日 10:51 中新网北京5月5日消息:北京市政法部门称,北京市公、检、法、司及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等已颁布新的联合“通告”,要求从“通告”颁布之日,所有在押人员都要进行坦白和检举,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服刑罪犯可以折罪。 此间舆论认为,此举是北京市“严打”整治斗争的又一具体措施。 据悉,新颁布的“通告”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明确提出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服刑罪犯可以折罪的措施:对原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减刑5年;原判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减刑一半;符合《刑法》规定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判处无期徒刑,执行无期徒刑满两年后,可以减为有期徒刑15年;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死缓考验期满后,可以减为有期徒刑17年等具体规定。同时,“通告”还针对犯罪嫌疑人犯罪后主动自首、积极揭发他人等立功表现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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