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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各级法院对71名犯罪分子执行死刑 2001年4月27日 15:31 中新网西安4月27日消息:4月11日以来,陕西省各级法院依法从重从快审结一大批刑事案件,56案67名罪犯伏法;4月27日,安康中院还将对4案4名罪犯依法执行枪决。 陕西日报转引该省高院副院长杨尊法介绍,在中央作出开展“严打”重大部署后,陕西省法院党组部署安排,并专门召开两次审委会,讨论决定死刑案件60案71人。4月11日,西安市召开公捕公判大会,对10名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执行枪决,拉开“严打”斗争序幕,此后,宝鸡、渭南、咸阳、汉中、铜川、商洛、延安相继召开公判大会,安康也将于4月27日对4案4人依法执行死刑,至此,第一阶段决定的死刑案件将全部执行完毕。 从审结情况看,陕西省目前严重刑事犯罪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上升幅度较大。2000年省法院受理二审复核案件766件,比1999年上升18.2%,判处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1247名,上升35.8%,其中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共737人,上升40%;今年1至3月份,全省法院刑事案件收案继续呈上升趋势。 二是故意杀人犯罪仍占严重刑事犯罪首位,在判处死刑的罪犯中,犯故意杀人罪的占一半以上。这些犯罪分子极其残忍,有的连杀数人,有的将被害人一家杀绝,其罪行令人发指。 三是抢劫犯罪日益猖獗,在判处死刑的罪犯中,犯抢劫罪的占25%左右。 四是黑恶势力犯罪较为突出。陕西省黑社会犯罪不十分明显,但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时有发生,并有发展蔓延之势。从目前已侦破案件情况看,全省法院下一步将面临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判任务。此外,当前严重刑事犯罪还表现出“两劳”释放人员重新犯罪比例较大、流窜作案比较突出等特点。 目前,陕西省法院已对全省法院系统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作出部署,在五月中下旬将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重大典型案件和群众关注的几起重特大案件,组织一次集中宣判活动,宣判一批死刑,进一步鼓舞群众斗志,掀起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的高潮。(杨振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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