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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严惩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处决6罪犯

2001年4月27日 14:05

  中新网宁波4月27日消息:宁波市政法机关昨天召开公判、公捕大会,严惩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黑社会组织头子张畏、郭海华,强奸犯陈国兴,故意杀人犯李银宝,抢劫犯王刚、水志红等6名罪犯被依法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罪犯张畏等人自1997年以来,通过各种手段,纠集、形成以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温岭等地称霸一方,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治安秩序;张畏等还大肆进行贷款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活动。这个犯罪团伙有组织地在温岭等地大肆进行行凶伤害、寻衅滋事、毁坏财物、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25起,致1人死亡、4人重伤,毁坏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0余万元。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张畏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贷款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经营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刑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对罪犯郭海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刑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后,张畏、郭海华等人不服提出上诉,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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