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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法轮功”是健康和生命的祸害 2001年4月27日 11:42 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六日电《人民日报》二十七日将发表评论员文章,以事实再次揭露“法轮功”邪教是地地道道的人类健康和生命的祸害。 文章以《“法轮功”邪教是健康和生命的祸害》为题指出:人人都希望自己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人人都希望有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然而,“法轮功”邪教在科学和文明如此昌盛的今天,却大肆兜售什么“天象说”,宣扬“宿命论”、“业力说”。 李洪志胡说“生老病死都是有因缘关系的,都是业力轮报,你欠了债就得还。”暗示、欺骗练习者“吃药是把业力压了回去,就不能够清理身体,因此也就不能治病,只有过了这一关,你就是一个超常人。” 在李洪志的欺骗、蛊惑下,一些“法轮功”练习者或走火入魔,或精神失常,或恐惧缠身,直至拒医拒药,致残致死。 评论文章举出三个事例: 北京市退休职工黄丽明曾患乳腺癌,一九九四年手术切除。术后打针吃药,定期检查,各项指标均属正常。一九九七年二月,她练上“法轮功”后,误认为身体不适是在“消业”过关,拒绝打针吃药,第二年病情加重,不久病逝。临终前,她大梦初醒,对家人说:“是‘法轮功’害我延误了治疗时间。” 江苏省太仓市沙溪中心卫生院原院长熊志华,患有糖尿病,坚持治疗,病情稳定。他一九九五年开始练习“法轮功”后,相信了李洪志的歪理邪说,认为自己有病是在“消业”,停止了药物治疗。他的妻子、女儿多次劝说,他置之不理。因长期延误治疗,熊志华于一九九八年死亡。 山东省栖霞市农民蔡宝库,练“法轮功”痴迷后,有病拒绝吃药。一九九九年三月患感冒,他女儿买了药劝他吃,他非常生气,同女儿吵架,不吃药,继续练功。乡亲们劝他,他也不听。结果,小病变成了大病,不到一个月,这个本来十分健康的农民悲惨地离开了人世…… 评论说,健康和生命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利。因痴迷“法轮功”而导致精神障碍、拒医拒药而死的,已有上千人。这是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欠下的一笔笔血债,也是邪教践踏人权、祸害社会的铁证! 评论文章奉劝至今还痴迷邪教“法轮功”的练习者不要再迷信李洪志的鬼话了。有病不治,损害的是自己的健康,断送的是最宝贵的生命。 该文表示,为了不让无辜的公民再遭受邪教“法轮功”的祸害,为了不让文明、稳定的社会再遭到邪教的骚扰,为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下去,我们一定要彻底铲除邪教“法轮功”。(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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