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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大力整顿规范进出口秩序 2001年4月26日 10:40 中新网北京4月26日消息:海关总署日前要求全国海关把“整顿进出口秩序、规范进出口行为”确定为当前工作的重点。 据人民日报报道,海关将从严厉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口岸清理整顿力度、规范进出口企业行为和建立有效监管机制四个方面入手,大力整顿和规范进出口秩序。 海关总署还提出要清理和整顿口岸及海关监管场所,对不符合海关监管条件或者多次发生走私违法行为的码头、堆场、仓库、转关运输监管点等,要坚决关闭或停业整顿。严格规定新设监管场所的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监管场所实行“一票否决”。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照“压缩总量、集中管理、确保监管”的原则,建立海关公共监管场所,实现对进口物资管理由传统分散转向现代集约、管理手段由落后走向科学的一次“整合”。(杜海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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