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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人罹难 武航空难被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 2001年4月14日 17:39 中新社武汉四月十四日电经国家经贸委、民航总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认定:去年发生在武汉市汉阳区永丰乡上空的“六·二二空难”事故,是在局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机组违章飞行、机长决策错误、塔台管制员违章指挥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 十三日,武汉市监察局等机构对这一事故的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据知情人士透露,武汉航空公司党组书记、经理程耀坤,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武汉航空公司塔台当班管制员等有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行政处分。 当时执行恩施至武汉WU343航班飞行任务的机长陈保安,已在空难中身亡,免于追究责任。 据称,该处理意见是以国家经贸委等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结果为依据的。 “六·二二空难”发生后,武汉航空公司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整顿,并已顺利完成由王墩机场到天河机场的转场。(完) 相关报道:武航一客机坠毁机上42人全部罹难 相关报道:武航坠机事件未发现人为破坏因素 相关报道:武航空难死亡人数确认为51人 相关报道:新闻特写:“六·二二”空难后的武航机场 相关报道:国务院领导向武航客机失事死难者家属表示慰问 相关报道:武航客机失事卷走地面七八名工人 相关报道:武航一客机在武汉坠毁 机上42人全部罹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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