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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曾继军等4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受严惩

2001年4月12日 06:55


澳门“大圈帮”爪牙在上海受审。中新社图 南星 摄


澳门“大圈帮”爪牙曾建军被判死刑。中新社图 南星 摄

  中新网上海4月12日消息:澳门“大圈帮”在内地的“行动组”4名成员受到严惩。

  上海市一中院对澳门“大圈帮”在内地的“行动组”成员曾继军、张其进、刘志坚、钟清杨等4名被告宣布了一审判决:他们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伤害罪两罪并罚,被告曾继军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张其进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刘志坚、钟清杨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法院同时还判令4名被告赔偿陈某8.8万元。

  据新民晚报报道,“大圈帮”是澳门影响较大的几个黑社会组织之一,主要从事赌博业。曾继军受“大圈帮”指使组织成立“行动组”,在国内以暴力为“大圈帮”追讨赌债。1999年3月27日,曾继军带领“行动组”成员来沪向裕顺公司索要赌债,将公司销售部经理周某杀害,并将周某之子陈某剌伤。曾继军等人逃离上海,参加行动的“行动组”成员均获“大圈帮”支付的“酬金”。

  法院认定曾继军等4人的行为已构成了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他们在共同犯罪中均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致人一死一伤。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专题:中国严打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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