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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警方实行刑事犯罪线索有奖举报 2001年3月30日 08:24 中新社昆明三月二十九日电 (记者 纳家骅)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云发今天在此间向媒体宣布,该局决定成立“昆明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举报中心”,从四月一日起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接受市民举报刑事犯罪线索,并实行有奖举报制度。 王云发说,近年来昆明警方年破案达一万三千余起,其中百分之三十以上都是靠群众举报破获的。实行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鼓励和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协助警方侦破各种刑事案件,有力地打击犯罪活动。 他说,实行举报有奖的原则是每案必查、破案必奖。举报人在举报过程中可以不报姓名、单位、住址。不论匿名或实名,举报人须向警员提供一个本人设定的六位数密码;举报人可凭自己设置的密码,查询有关提供线索的查证情况、奖金数额、领取方式和时间。 根据线索价值大小,警方对刑事犯罪线索举报设定的奖励金额为人民币二百五十元至二万元不等,特等案件的举报则另有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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