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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市警方强化对流动人口管理

2001年3月29日 13:51

  中新网石家庄3月29日消息:流动人口犯罪已成为困扰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石家庄市公安机关强化对流动人口的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据此间河北日报报道,石家庄市公安机关把流动人口划分为三个层次进行管理:第一层次是有现实违法犯罪活动嫌疑人,对这部分人加强侦查调查,及时获取证据,适时予以打击;第二层次是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及证件不全、身份不明人员,对这部分人主要是加强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并将上述两个层次人员全部纳入重点人口管理;第三层次是证件齐全、合法经营的流动人口,进行一般了解掌握。

  据介绍,该市公安机关按照流动人口不同的活动居住处所,实行以下管理方法:对散居在居民区的流动人口,实行管委会、登记站、户协员三级网络管理;对住在内部单位的流动人口,实行“公寓式”管理;对大型集贸市场经商的流动人口,实行“往复式双向管理”,白天由市场派出所管理,按摊位编组,组织联防互防,晚上由住地派出所管理,并建立联系卡制度,及时沟通情况,落实双向管理措施。

  此外,对建筑工地的流动人口,实行建设方、承建方和派出所“三位一体”管理,建设方、承建方明确专人负责登记,派出所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切实把责任落实到用工单位头上;对租房居住的流动人口,实行出租方、承租方、居委会“三方连带治安责任”管理,三方在派出所监督指导下签订责任状,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共担管理责任。

  据了解,该市28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均已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委员会,在4384个村、居委会设立流动人口登记服务站,在楼、院按照每30户为一个户管段的标准,聘用14643名协管员,形成基层流动人口管理三级网络和专兼职相结合的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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