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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从重从快“严打”黑恶势力犯罪分子 2001年3月29日 09:17 中新网沈阳3月29日消息:辽宁省高法为“严打”定调,从重从快惩处黑社会、恶势力犯罪分子。 据辽沈晚报报道,昨日,辽宁省高法召开全省刑事审判会议,要求各级法院全面贯彻“严打”方针,对于杀人、抢劫、绑架、强奸、放火、爆炸及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案件,不准拖延积压,起诉到法院一件就迅速审结一件。 去年各级法院集中开展了有重点的专项斗争,今年继续坚持开展“严打”、“经打”斗争,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旧是全省刑事审判工作的主要任务,依法从重从快惩处黑社会恶势力犯罪分子,重点打击从重惩处其组织者、领导者、核心成员、骨干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判处死刑决不能心慈手软。 对明知道是黑社会性质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为之洗钱的犯罪分子或犯罪单位,明知道是其犯罪所得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销售的行为人以及为犯罪分子作伪证、妨害作证、毁灭证据、伪造纵容帮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此外,各级法院还将突出重点打击职务犯罪、走私贩私、制假售假和金融领域内的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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