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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亚珍投河自杀 2001年3月22日 13:55 1997年1月,56岁的黑龙江省肇源县调速电机厂的退休工人刘亚珍,感觉腿部不适,经县人民医院确诊为神经官能症。经过两个月的药物治疗,病情得到了控制,并开始往好的方向转化。恰恰在这个时候,她听别人讲:修炼“法轮功”不仅可以祛病健身,还能修炼成“佛”。只有初中文化的刘亚珍,从此每天虔诚地坚持修炼,很快就达到痴迷的程度。她不顾家人的反对,停止了一切药物治疗。 练功两个月后,刘亚珍腿部的病较之以往更为严重起来。在家人的耐心劝导下,再一次走进了医院的大门。医生悄悄地告诉家人:“患者精神存在着严重的问题,要引起注意,坚持药物治疗。”看到丈夫为她买来的一些药物,刘亚珍执意不吃不用,用她的话来说:“法轮大师不让我吃药,严重时他会来解救。”家人执拗不过,从此,刘亚珍不仅不吃药、不打针,而且每天练功不止,企盼着用诚心来感动“师父”。 刘亚珍的病情日趋恶化起来,渐渐地她对“法轮功”的功能产生了怀疑,并向辅导员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可辅导员却说,这是师父在给你“消业”,现在不练功定会遭到惩罚和报应。无奈之下,病魔缠身、极度烦恼的刘亚珍又一次打起了精神,坚持修炼下去。1997年6月,被病魔折磨了半年之久的刘亚珍,精神已经完全崩溃,她给家人写下了一份遗书:“练‘法轮功’使我变成了‘植物人’,我得了病‘师父’也不来救我,我受不了折磨,要远离亲人而去。”6月29日深夜,刘亚珍趁丈夫和孩子酣睡之际,跑到气象局附近的沟边,投进数米深的河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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