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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千万元公款的宁夏头号巨贪沈阳自杀未遂

2001年3月16日 09:28

  中新网沈阳3月16日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建国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经济案件主犯——中宁县财政局副局长徐长春在沈阳一家旅社吞服60片安眠药自杀未遂,目前已被沈铁警方严密控制并送往沈阳急救中心进行抢救。

  据介绍,前天22时左右,治安大队接电话报警,旅社有客人自杀。大队长焦国栋、副大队长关平带领三名民警赶往现场。经了解,自杀者3月11日住进沈铁大旅社,3月14日晚查房时发现该人服药自杀,并留有遗书。

  经核查,自杀者叫徐长春,1969年2月21日出生,家住宁夏中宁县郭庄村七队,从工作证上得知他的身份是中宁县财政局副局长,从遗书中可以看出是因欠款而自杀。

  从现场情况分析,民警认定这不是一起简单自杀事件。现场有诸多的疑点:一是身份证的情况与死者身份不符;二是死者在遗书中提到怕面对审判;三是死者身份与所住旅社的档次不匹配。焦大队长立即决定,马上将徐长春送到沈阳急救中心进行抢救,并部署7名警力严加看守。

  据辽沈晚报报道,民警裴振宏核查后获悉:徐长春是一起挪用公款超千万元特大案件主犯。徐长春在任中宁县财政局国债部主任和财政局副局长期间,于1996年7月将150万元国库券私自卖出,后于当年7月21日将款转入吴忠市证券公司用于个人炒股;1997年3月17日又将300万元公款汇入证券公司。到2000年4月20日,徐的炒作资金已经达到1000多万元。截至2001年,经徐长春挪用后不知去向的公款达1000多万元。徐于2001年2月20日从银川乘机逃往北京后,该案已被列为宁夏2001年头号公案,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

  昨日,中宁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强等办案人员赶到沈阳,对徐长春的问讯也由中宁县的办案人员独立进行。据悉,徐长春的情绪已趋于稳定,并一改上午的缄默不言,开始交待一些与案件有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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