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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通过决议坚决反对破坏安定团结分裂祖国 2001年3月12日 17:21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二日电(记者赵海燕)今天闭幕的全国政协九届四次会议通过政治决议,表示坚决反对各种破坏安定团结、危害社会稳定的行为,反对任何分裂祖国的图谋。 政治决议写到,今后五到十年是中国改革和发展极为重要的时期,确保“十五”计划纲要的顺利实施,关系到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保持社会稳定是顺利实施“十五”计划纲要的前提。人民政协的各级组织、各参加单位要把增进团结、维护稳定放在工作的突出位置。在改革不断深入、利益关系不断调整的情况下,更要密切联系群众,体察群众情绪,倾听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利益,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努力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工作。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破坏安定团结、危害社会稳定的行为,继续开展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支持政府依法严厉打击极少数违法犯罪分子,坚持不懈地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被蒙蔽的群众。 决议还指出,人民政协的各级组织要继续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江泽民主席提出的八项主张,积极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努力团结海内外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坚决反对任何分裂祖国的图谋,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作出贡献。 决议还说,委员们对当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深表关注,并就调整经济结构、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等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 决议最后说,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各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要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胜利完成“十五”计划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为推进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努力奋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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