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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访谈:刘善璧委员谈农业经营体制创新

2001年3月12日 08:38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一日电 题:农民变股民,建立现代农业企业

  ——刘善璧委员谈农业经营体制创新

  中新社记者 王丹鹰

  在全国政协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武汉市政协主席刘善璧每逢发言必谈“三农”(农村、农业、农民),而他提出的“农民变股民”的观点尤为令人感兴趣。今天,记者采访了这位“农民变股民”的倡导者。

  刘善璧曾在武汉市负责经济工作。转到政协工作以后,他继续思考着经济问题,特别是“三农”问题。

  一见面,记者便开门见山地提出了最感兴趣的“农民变股民”问题。

  刘善璧委员说,农民变股民,不是要农民去炒股,而是以一种通俗易懂的说法,来表述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建立股份合作制农业企业,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想法。就是在明确土地国家所有权,承认家庭承包权,放活经营使用权的基础上,以有实力的大户或工商企业为龙头,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业股份制企业。

  他说,农村改革开放以来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但是,这种分散经营的小农生产已越来越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对规模经济和产业化经营的要求。

  怎样能够既符合国家关于土地承包延长三十年不变的政策,又能够让农民愿意进行土地规模经营,为城市的工商企业在农村投资创造条件?刘善璧从一九九八年开始思考能否将土地使用权由实物形态变成价值形态,通俗地讲,就是作为股份入股。

  很快,便有武汉和平科技集团等企业愿意一试。企业投资,农民自愿以土地使用权入股。一种全新的农业经营体制在江汉平原诞生了。

  农民变股民,一方面解决了城市企业向农村发展中遇到的土地问题,减轻了企业在土地上的资金投入,从而可以把更多的资金用于从事高科技和现代农业。另一方面,农民入股后,成为企业的股东,不仅每“股”土地可以得到股金,每年还可以参加分红。同时,还可以进入企业工作,按月支取工资。这使得农民收入大为提高。

  刘善璧为这种农业经营体制上的创新总结了八个有利于:

  一是有利于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

  二是有利于提高闲散资源利用率,增加农村的融资渠道;

  三是有利于推广高新技术农业;

  四是有利于降低农业的市场风险;

  五是有利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利于费改税的进行;

  六是有利于巩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所有制形式;

  七是有利于社会稳定;

  八是有利于乡镇企业的二次创业。

  他说,目前这种模式还在探索试验阶段,从现在看情况不错。武汉现在除了已有和平科技集团,还有江夏区的万亩花卉园和红山区九峰乡等。预计今年下半年,和平科技集团将有几百户农民入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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