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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政府:小学爆炸是刑事案件 嫌犯已身亡 2001年03月09日 07:03 中新网南昌3月9日综合消息:昨天下午4时,万载县“3-6”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召开事故调查处理情况通气会。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郑克强在会上通报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郑克强称,很多证据表明,3月6日发生在江西省万载县潭埠镇芳林村小学的教学楼爆炸事件是一起人为制造的典型刑事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李垂才已在爆炸中身亡。 33岁的犯罪嫌疑人李垂才系潭埠镇芳林村村民。据新华社报道,负责此案侦查的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许晓刚从四个方面介绍了认定李垂才制造爆炸案件的依据。 一是李垂才有作案动机。公安部门在李垂才家中查获了一本笔记本和12页文字材料,其中写有“我一百斤银粉硝舍身炸光烧光,最少也要炸死他们几十个人,万事一了”等文字,明确表明了犯罪嫌疑人要在人群密集处制造爆炸的动机。从逻辑混乱的文字中反映出,该犯罪嫌疑人有精神病症候,村里人也称其为“癫人”。 二是李垂才具备作案条件。根据现场勘验和对炸药成分的检测,炸药残留物属氯酸盐类烟花爆竹火药材料。公安部门在李垂才住宅检获的氯酸盐、硫磺、铝粉、珍珠盐粉、木炭粉,经送江西省烟花爆竹检测站检测,结果表明与现场炸药残留物成分一致。据调查,李垂才18岁即从事烟花爆竹作业,具备自己配制氯酸盐类烟花爆竹火药的技能。 三是案发当天上午,李垂才从家里骑自行车驮着装有物品的两只塑料编织袋到芳林小学,沿途有4个目击证人。李垂才进入芳林小学后,邓成保等3名老师和7名学生目击了他各个环节的作案过程。 四是法医对李垂才的尸体检验结果说明,他处在爆炸中心点上。这与幸存师生的证言相吻合。 赶赴案发现场参与工作的公安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委有关负责人及专家认为,爆炸现场的物证系统、邓成保等人的证人证言系统、李垂才为主的尸体和伤情检验系统、李垂才的犯罪因素和条件的调查系统,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锁链,认定李垂才为犯罪嫌疑人证据确凿。 另据人民网报道,对于群众普遍反映的小学生在教室插炮引问题,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郑克强只字未提。而根据记者采访所获,芳林小学让小学生插炮引并不是最近的事。至于村民带东西到学校,村民的说法与郑克强完全相反,他们讲,是去送货的。 据悉,这起爆炸惨剧已造成42人死亡,受伤27人。其中22人已脱离危险,尚有5人正在全力救治之中,医护人员对他们进行24小时监护。事件的善后工作进展平稳,死亡的42人正陆续安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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