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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观察:农村税费改革未到尘埃落定时

2001年3月5日 07:33

  中新社北京三月四日题:农村税费改革未到尘埃落定时

  中新社记者王以超

  去年此时始于安徽省的农村税费改革,被中国政府高层人士视为继土地改革、家庭承包经营之后的“第三次农村革命”,自然成为“两会”无法回避的焦点话题。

  按照规划,这项旨在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的改革,今年将扩大试点,明年则要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实施。

  虽然根据安徽省的测算,农民负担较改革前降低了三成以上,基层组织和群众之间的关系也大为改善。但试点中间也暴露出这项改革设计中仍存在诸多缺陷,如果不在全面推开之前进行完善,则可能削减人们的期望值。

  人大代表、安徽省定远县东兴乡东兴村村民王广平指出,按照人均拥有田地面积收税,造成拥有较多面积的山区农民的负担很重,但实际上这些土地生产能力相当低。

  相反,一些位于城市周边的农村居民,虽然较富裕,但由于人均土地较少,因而负担也较轻,客观上形成了“杀贫济富”的现象。

  此外,由于一些土地出现抛荒,无人耕种,因此其负担实际上就被平均分摊到种田者身上,“无田一身轻”,种田大户的利润就非常少了。

  政协委员、致公党中央秘书长邱忠义建议,应该对农业税实行差别税率。正税全国一致,附加税在贫困地区则应该从轻确定。农业税率的确定也应该参考每亩地的平均收成,附加税可考虑按人来征收。

  由于乡镇和村大幅减收,造成各乡镇和村不少都成了“欠债户”,一些甚至被告上了法庭,王广平代表认为,中央应帮助基层政权分担一些合理债务,否则,这些债务迟早会转嫁到农民身上,只能造成农民负担的反弹,也将降低了这项改革的成色。

  大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都认同,农村税费改革是一条必须要走的路,实际上现在开始都有些迟了,关键是要做好细节上的设计,并配合县乡减员增效等机构改革进程,充分保障改革初衷的落实以及农村基层政权的良性运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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